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1.凡遇有下列情況您可以向本室檢舉或反映:

◎本館承辦工程及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、資格之綁標情事。

◎本館工程及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,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。

◎本館員工執行勤務藉機索賄,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。

◎本館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,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。

◎本館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。

◎本館員工利用職權機會,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。

◎本館員工利用公家設施、資源,圖謀私人利益者。

◎偽、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,藉以獲取私人利益,足生損害於他人者。


2.本館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,您有興革意見者。

【檢舉管道】

*臺北市立美術館政風室

廉政專線:(02)2586-3696

電子郵件信箱:tms_1100317@gov.taipei

*臺北市政府政風處

廉政熱線:1999(外縣市02-27208889)轉1743

電子郵件信箱:web54000@mail.taipei.gov.tw

*法務部廉政署

(一)「現場檢舉」:「現場檢舉」:廉政署北、中、南部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,時間為上班日08:30-12:30及13:30-17:30。

(二) 「電話檢舉」: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,電話為「0800-286-586」(0800-你爆料-我爆料)。(上班日08:30-12:30、13:30-21:30;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:30-12:30、13:30-17:30)。

(三)「書面檢舉」:郵政信箱「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」。

(四)「傳真檢舉」:傳真專線(02)2381-1234 。

(五)「網頁填報」:開啟廉政署網站首頁「檢舉和申請專區」-「我要檢舉」。

為有效打擊貪瀆不法,我們提供上述多元檢舉管道,敬請踴躍檢舉。


3.檢舉貪瀆獎勵措施

依據行政院頒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」規定,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,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,其金額最少新台幣30萬元,最高可達新台幣一千萬元,標準如下:

檢舉貪瀆將勵措施

法院判決情形 / 給獎金額

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、死刑 / 新臺幣六百七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

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/ 新臺幣四百萬元以上至六百七十萬元未滿

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 / 新臺幣二百八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未滿

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 /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八十萬元未滿

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 / 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未滿

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 / 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至一百四十萬元未滿

未滿一年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罰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至八十萬元未滿


又檢舉獎金經法院依第四條各款所列之罪判決有罪者,給予獎金三分之一,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,給予其餘獎金。已發放之獎金,除檢舉人有誣告行為,經判決確定者外,不予追回。


【檢舉貪瀆保護措施】

依據行政院頒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」規定,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、年齡、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。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,筆錄或其他資料,除有絕對必要者外,應另行保存,不附於偵查案卷內。如有洩密情事,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