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館隸屬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,為本府二級機關,置館長、副館長各1人,以及諮詢委員會、美術品典藏審議委員會,下設有研究發展組、展覽規劃組、典藏管理組、教育教育服務組、行銷教育服務組、秘書室、會計室、人事室、政風室,共五個組三個室,組織架構如下:
台北市立美術館組織架構圖
館長及副館長室包含館長、副館長、導覽員及技工。
諮詢委員會:
為館務研究與發展、資源整合與開發等總體發展事項之諮詢,特設臺北市立美術館諮詢委員會。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本館館長擔任,委員二十人至二十五人,由本館就熱心藝術活動推廣,致力文化環境提昇之專家學者聘任之。
美術品典藏審議委員會:
當屆美術品典藏審議委員任期為2年一聘,因任期尚未結束,名單尚屬密件無法公開。
本館各單位職掌(預算員額數)如下:
一、研究發展組:
掌理美術學術研究出版、專題研究、本館及美術相關文獻資料彙集與整理、學術論壇規劃及充實並管理圖書相關資料。
◎其下設有美術圖書室,對外提供藝術專業書籍閱覽服務。
◎學術研究出版、館務發展政策擬訂、專案研究、國際學術研討會策辦。
二、展覽規劃組:
掌理國、內外美術作品之展覽、展覽專輯出版、雙年展事務、美術競及申請展、國際美術機構之交流業務等事項。
◎其下設有美工設計室、攝影室、佈展小組。
◎國內當代、現代藝術展覽策展、國際展覽引介交流。
◎臺北雙年展、威尼斯雙年展臺灣館策劃、重要國際展覽專案計劃。
三、典藏管理組:
掌理美術作品之徵集蒐藏、分類登記、整理考據、裱裝修護等事項。
◎其下設有作品維護室、典藏庫房。
◎美術作品之徵集蒐藏、分類登記、整理考據、裱裝修護。國際展覽專案計劃。
四、教育服務組:
掌理現當代藝術學習之研究、推廣、分齡教育活動、觀眾研究與服務等事項。
◎其下設有義工隊、視聽室。
◎美術教育推廣、夜間開放活動規劃執行、國際學術研討會策辦。
五、行銷推廣組:
掌理機關形象、公共關係、媒體行銷、觀眾開發、贊助合作及數位內容等事項。。
六、秘書室:
掌理文書、事務、印信、出納、財產管理、管制考核、機電管理、警衛及其他不屬各組之事項。
◎其下設有機電室、總機室、駐衛警察隊。
◎行政文書、採購事務、出納保管、財產管理、管制考核、機電管理、警衛安全。
七、會計室:
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事務並兼辦統計事務。
八、人事室:
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九、政風室:
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