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職稱:約僱書記
二、名額:1名
三、性別及年齡:不拘
四、公告期間:即日起至11/22止
五、工作地點:臺北市立美術館(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)地下樓圖書文獻中心
六、資格條件
(一)應具有下列資格:
1.大專院校圖書資訊、檔案管理系所,或其他相關文史哲同等學歷畢業,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(以上資格皆須檢附證明文件)。
2.具備文書能力(中英文打字能力等)及電腦使用基本技能(例如Word、Excel相關軟體操作等)。
(二)具圖書館服務、編目、檔管或數典經驗者尤佳。
(三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(四)無擔任公司(商號)負責人、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。
七、工作項目
(一)圖書文獻中心新進館藏編目、加工與上架。
(二)圖書文獻中心館藏盤點。
(三)圖書文獻中心管理維護與讀者服務。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八、工作時間:
(一)假日須配合輪值,每週一及政府公告之國定假日固定排休。
(二)工作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(前後彈性上下班30分鐘),中午休息1小時,每日工時8小時。
九、連絡方式:
(一)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至附件下載(報名表需親自簽名),含照片、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、專長及自傳、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,為符合e化作業,請於113年11月22日前郵寄(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,寄至104227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圖書文獻中心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研究發展組約僱職代」),或將上開文件掃描檔(請合併為1個PDF檔案)於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e-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(yujade-tfam,gov.taipei)並來電(02-25957656分機333)確認本館已收到資料,逾期視同放棄。
(二)審查合格人員,將擇優通知甄選;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,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,資歷審查不合格者,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;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,本館得予從缺。擇優通知面試,經通知而無法參加面試者,視同放棄應徵。
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相關機關辦理。
(三)本職缺正取1名,得列備取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聯絡電話:25957656分機333 陳小姐。
(四)僱用報酬:每月以220薪點核支(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5元計算約新台幣29,700元整,需再扣除勞、健保及勞退)。
(五)本職缺性質係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,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倘代理原因消失,約僱書記應無條件接受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。